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在校安全,特制订学校门卫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门开关制度
学生在校时间段内,不得随便出校,如因特殊原因切需出校的,须由班主任教师出示请假条,门卫安保人员方可放行。
二、实行门卫在岗工作制度
1.校门开关门时间段,门卫安保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在位、在岗,做好开门、关门工作。
2.校门开放期间,门卫安保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学校。
3.门卫安保工作人员可利用校门关闭的时间段,合理安排好送信件、邮寄包裹等工作事宜。
三、实行外来人员电话接访、门房接待、验证登记制度
1.一般情况下,由门卫工作人员安排校外来访人员与校内被访教师电话联系,被访教师可前往门房值班室进行接访工作。
2.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或外单位人员需进入学校洽谈有关工作事宜的,由门卫工作人员验证来访人员身份,并电话请示学校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允许校外来访人员进入校内。
3.门卫工作人员应做好校外来访人员的接访、验证、登记工作。校外来访人员应配合门卫工作人员,主动做好验证登记工作。